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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任婧楠    发布时间:2024-09-10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5年推荐

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华中农业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相关要求),大学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40%以内;新疆和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45%以内。研究生支教团、辅导员专项计划平均学分绩点(GPA) 专业排名按照学校专项文件执行

二、遴选方法

(一)遴选原则                                        

1.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由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产生。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满分70)+科研论文(满分5)+竞赛奖励类(满分25)。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论文和竞赛奖励类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无支撑材料者无须参加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学生在科研论文和竞赛奖励类两个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每个方面只能填报一项代表作参与评价。

(二)具体指标

1.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按大学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实行赋分制,即专业排名第1者学业成绩为70分,专业排名第2者学业成绩为69分,专业排名第3者学业成绩为68分……以此类推,即不同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得分的级差为1分。

2.科研论文:

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学术论文(要求署名华中农业大学,且报名截止前见刊或具有DOI号或完整网络版)。科研论文的得分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进行具体评分,但不得超过5分。

3.竞赛奖励类:

竞赛奖项仅限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其中国家级竞赛要求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励,省级竞赛要求一等奖(金奖)。竞赛奖项的主力成员加分规定: 如成员小于等于5人的,前2人加分,排名第1者得分为加分乘以系数1,排名第2者得分为加分乘以系数0.5;成员大于5人的,前3人加分。其中,排名第1者得分为加分乘以系数1,排名第2者得分为加分乘以系数0.6排名第3者得分为加分乘以系数0.3

(1)A类竞赛中A类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励省级竞赛一等奖金奖的主力成员。A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金奖25二等奖(银20 三等奖(铜奖)15A类竞赛省级一等奖金奖8分。

(2)在B类竞赛中(B类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本科组),获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励的主力成员。B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金奖)10分,二等奖(银奖)8分,三等奖(铜奖)5分。

(3)在C类竞赛中(C类竞赛: 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的比赛或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金奖)奖励的主力成员。C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金奖)1分。

(4)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它赛事中获金、银、铜奖或相当奖项的主力成员,以及获得国家或社会认同的有一定影响力的荣誉。赛事的认定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赛事级别、获奖等级、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进行具体评分(评分范围为1-2分);荣誉的认定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荣誉级别、社会影响力进行具体评分(评分范围为1-2分)。

三、特别说明

1.若有班级获得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单列指标,则该班级内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申请者根据综合评价成绩顺位递补。若获得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单列指标的班级中在落选者中无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则该指标在该专业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申请者中根据综合评价成绩顺位递补。

2.若综合评价成绩出现并列,则参看系统导出本科阶段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靠前者优先。如仍有成绩并列情况,根据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四、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9月12日下午18:00以前向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127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校本科生院网站下载)及相应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五、推荐名单

学院根据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报资格,全面考察学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能力、科研潜质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填报志愿

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考生登录”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可报考次数与可报考单位及专业数以“推免服务系统”当年说明为准),达到报考次数未获得录取即失去免推机会。

七、遴选注意事项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以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客观性,保证各个环节的准确性;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体人员一定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严格招生工作纪律。考生如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 027-87282112

、时间安排

(一)9月10日,学院拟定推免方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方案、遴选指标体系、指标分配方案。

(二)9月11日-9月13日,召开学生推免工作宣讲会,动员学生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材料。

(三)9月16日前,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九、其他说明

1.凡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不真实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推荐资格。

2.重要信息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3.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 徐晓云 杨铁贵

副组长: 吕瑞凯 刘友明 魏雪团        

成  员: 李  斌 潘思轶 熊善柏 陈福生 蔡朝霞

马爱民 刘石林 王鲁峰 王  凌 黄  茜

秘  书: 付慧琪 李 虎 苏  铮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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