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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方案

发布者:任婧楠    发布时间:2023-05-11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农业大学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立德树人、科学选拔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对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学业知识、专业素质、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确保招生质量。

(二)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严格考核组织管理,注重完善制度,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严格规范流程,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确保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徐晓云

副组长:陈翊平

成  员:杨铁贵 潘思轶 熊善柏 陈福生 李斌 马爱民 向异之 刘友明 刘石林 许刚 蔡朝霞

(二)研究生招生督导小组

组  长:杨铁贵

副组长:徐晓云

成  员:陈翊平 向异之  许刚  刘石林 刘友明 王益 王伟

三、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5月13日下午2:30

(二)考核形式

线下考核,考核地点四教C座302--306,候考室四教C座308,考务办公室四教C座307。

(三)考核程序

1.学院初审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审核,并公布初审结果。

2.考核名单

拟报考导师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对考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硕士成绩和科研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不超过招生指标1:3的比例提出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学院审核并公示考核名单,考核名单后附。

(四)资格审查

考核前,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身份,对考生的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核。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提交要求如下: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要求清晰可见)

2.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截图(往届考生)

3.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截图(应届考生)

4.《诚信复试承诺书》(第二页附带考生手持身份证正面彩色

照片一张)

5.《华中农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

6.《华中农业大学拟录取“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信息汇总

表》

其中材料1-4扫描后按顺序整理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硕士毕业院校-身份证明”;材料5为Word格式,命名为“姓名-硕士毕业院校-登记表”;材料6为excel格式,命名为“姓名-硕士毕业院校-汇总表”。所有的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442020451@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硕士毕业院校”。

(五)组织实施

1.学院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考核小

组成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考核选拔中的作用,加强考核小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2.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严肃考风考纪。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

行为。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考核内容

包括外语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1.英文自我介绍(1分钟,要求简洁明了)

外语水平考核,抽题阅读并翻译(2分钟,题号为1-175题,进入考场报任意题号,阅读并翻译)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PPT汇报(10分钟以内)和综合答辩(7

分钟以内)。考生PPT汇报内容包括--硕士期间研究进展、已经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预期的突破点或创新点、科研成果产生计划等。考生PPT汇报之后为综合答辩环节。

(七)考核费用:学校不收取考核费。

(八)考核体检:入学期间在校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专家复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时评定外语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外语考核成绩占20%、综合能力考核(含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占80%的比例计算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

根据录取成绩及拟招生导师选择确定录取名单,最终结果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五、相关说明

1.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留研究生

考核录取工作解释权。

2.学院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全程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

监督。考生对考核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考生对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电话:027-87282886,邮箱:

xyz@mail.hzau.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281816,邮箱:yjs10504@

mail.hzau.edu.cn。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23年5月9日



附件,2023年申请考核博士生面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