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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6号)《华中农业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受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院2022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晓云 杨铁贵
副组长:陈翊平 向异之 陈前江
成 员:李 斌 潘思轶 马美湖 熊善柏 陈福生 何 慧 马爱民 刘友明 刘石林
二、招收指标
按照学校招收原则,我院计划招收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招收128人,其中全日制学硕可接受56人,全日制专硕可接受72人。我院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安全、生物与医药(专硕),食品加工与安全(专硕)8个专业均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国内高校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校2022年秋季正式开学前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可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处罚)记录。
四、工作程序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预报名请加入我院2022级免推复试QQ群:300678955。群二维码请见附件1。
第一批复试时间定于9月25日,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方式将采取网络复试的方式,网络复试录取流程见《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络复试录取流程》。
第二批复试时间拟定于9月29日,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方式跟第一批复试一样。
如果第二批面试之后,依然有少部分的考生报考,学院将不再举行集中的面试,由拟接收的导师按照我院的复试办法,组织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当天将考生面试材料交给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材料准备和资格审查
(1)符合申请基本条件及学院具体要求的考生,可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学生证照片;
2.个人自述材料(简历、自荐信等)及学院要求的其他英语水平、学术能力、所获奖励等证明材料;
3.本科阶段截至目前的原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4.推免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或学院公示材料;
5.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
6.在学期间曾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发表论文或其它成果的有关材料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没有可不提供)。
(2)下载并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复试登记表》、《华中农业大学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复试汇总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地址:http://yjs.hzau.edu.cn/info/1205/3798.htm --下载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表格,表格填写字迹工整不能有任何涂改)
(3)(1)、(2)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按照顺序整理压缩后发送到学院推免招收邮箱:377798454@qq.com .邮件备注名为:姓名+本科学校名称+推免报名。
考生对提交的材料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三)复试考核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规定,接收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各复试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心理素质、学业成绩、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综合评价。
学院按一级学科组建复试专家小组,由学科带头人任组长,小组成员不低于5人,具备副高以上职称。
五、招生考核成绩与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复试包括2个部分:综合能力考查和外语(口语)考核
复试成绩 = 综合能力考核×70% + 外语(口语)考核×30%
(二)拟录取名单上报
学院根据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并公示。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审核学院待录取考生名单,统一公示后上报。
已被我校招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
六、奖助学金级学费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标准以学校当年文件通知为准。
(二)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最终以报湖北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为准。
七、通知书发放
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预计于2022年6月发放。
八、有关工作规定
(一)学院高度重视推免招收工作,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强规范管理与程序监督。
(二)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181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7282056(纪委办)。学院推免生接受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2112.
附件1,食科2022年推免复试QQ群
食科2022年推免复试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