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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技术学院二零一九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安排

发布者:任婧楠    发布时间:2019-04-04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我院今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扩大培养单位招生自主权,发挥和规范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综合考察,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切实提高人才选拔质量;进一步促进公平公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招生服务水平。

二、组织机构

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李斌

副组长:徐晓云

成员:杨仁海 向异之 张柱红 潘思轶 马美湖 熊善柏 陈福生 何慧 马爱民

秘书:苏铮

三、复试安排

1.复试资格报考我院的考生都可以参加复试。(请在本复试方案结尾处扫码进我院“19级博士复试群”QQ955725507

2. 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试不用交复试费。

考生需要保证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不在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后,领取 《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并填写,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不能有任何的涂改。)

3.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采取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4.成绩评定: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 分,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权重相加组成。

复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占30%,专业知识考核占7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按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300+复试成绩*40/100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1. 2019414日下午12:00-14:00在三教B205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面试定于2019年4月14日下午14:00-18:00在三教B301—B305举行。三教B201、三教B202、三教B203为候考教室。


学院

  专业

时间

   地点

食品科学

技术学院

  资格审查

2019.4.14, 12:00-14:00

 三教B205

 面试

2019.4.14, 14:00-18:00

三教

B301—B305


五、信息公开

学院通过网站等公开复试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按照学校下达计划指标数,将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指标单列,不纳入学院招生总规模,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生来源等情况单独下达各学院。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和在职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非在职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

七.及时申诉复议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复试申诉电话:027- 87284159。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考生对学院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留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解释权。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19年3月31日


备注:请扫码进我院“19级博士复试群”QQ群


 

       

附件:2019年食品科技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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